卷五十四·五等论第四百五十
《昭明文选》·萧统·〔南北朝〕
西晋·陆机 夫体国经野,先王所慎;创制垂基,思隆后叶。然而经略不同,长世异术,五等之制,始于黄唐。郡县之治,创自秦汉。得失成败,备在典谟,是以其详,可得而言。 夫先王知帝业至重,天下至旷。旷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任重必于借力,制旷终乎因人。故设官分职,所以轻其任也;并建五长,所以弘其制也。于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财其亲疏之宜,使万国相维,以成盘石之固,宗庶杂居,而定维城之业。又有以见绥世之长御,识人情之大方;知其为人不如厚己,利物不如图身;安上在于悦下,为己在乎利人。故易曰:"说以使民,民忘其劳。"孙卿曰:"不利而利之,不如利而后利之之利也。"是以分天下以厚乐,而己得与之同忧;飨天下以丰利,而我得与之共害。利博则恩笃,乐远则忧深。故诸侯享食土之实,万国受世及之祚矣。 夫然,则南面之君,各务其治;九服之民,知有定主。上之子爱于是乎生,下之体信于是乎结。世治足以敦风,道衰足以御暴。故强毅之国,不能擅一时之势;雄俊之士,无所寄霸王之志。然后国安由万邦之思治,主尊赖群后之图身。譬犹众目营方,则天网自昶;四体辞难,而心膂获乂。三代所以直道,四王所以垂业也。 夫盛衰隆弊,理所固有;教之废兴,系乎其人。愿法期于必凉,明道有时而闇。故世及之制,弊于彊御;厚下之典,漏于末折。侵弱之舋,遘自三季;陵夷之祸,终于七雄。昔者成汤亲照夏后之鉴,公旦目涉商人之戒,文质相济,损益有物。故五等之礼,不革于时,封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