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德
《通玄真经》·即文子
老子曰:治身,太上养神,其次养形,神清意平,百节皆宁,养生之本也,肥肌肤,充腹肠,供嗜欲,养生之末也。治国,太上养化,其次正法,民交让争处卑,财利争受少,事力争就劳,日化上而迁善,不知其所以然,治之本也,利赏而劝善,畏刑而不敢为非,法令正于上,百姓服于下,治之末也,上世养本,而下世事末。 老子曰:欲治之主不世出,可与治之臣不万一,以不世出求不万一,此至治所以千岁不一也。盖霸王之功不世立也,顺其善意,防其邪心,与民同出一道,则民可善,风俗可美。所贵圣人者,非贵其随罪而作刑也,贵其知乱之所生也。若开其锐端,而纵之放僻淫佚,而弃之以法,随之以刑,虽残贼天下不能禁其奸矣。 老子曰:身处江海之上,心在魏阙之下,即重生,重生即轻利矣。犹不能自胜即从之,神无所害也,不能自胜而强不从,是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故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 老子曰:天下莫易于为善,莫难于为不善。所谓为善者,静而无为,适情辞余,无所诱惑,循性保真,无变于己,故曰为善易也。所谓为不善难者,篡弒矫诈,躁而多欲,非人之性也,故曰为不善难也。今之以为大患者,由无常厌度量生也,故利害之地,祸福之际,不可不察。圣人无欲也,无避也,事或欲之,适足以失之,事或避之,适足以就之,志有所欲,即忘其所为,是以圣人审动静之变,而适受与之度,理好憎之情,和喜怒之节。夫动静得即患不侵也,受与适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