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

《古书隐楼藏书》
本易象以明各步功法,非尽以卦气时序言也。大壮利贞。大者,正也,内干外震。干为天、为首,震起也,故功起于此。“帝出乎震”:帝,太乙也,即真一之宰也。震巽特变为多白眼:目注脑则向上,故多白,谓当注视干宫也。震,阳之动也,意者心之所发,阳气之动也。 若曰:法先闭目,意敛目神,向脑一注。 篑中书同。“若曰”者,明非本经。盖本经简奥难晓,吕祖述其意,若曰如是如是也。陶律师本无“若曰”两字,次句有“微以”两字,末句“脑”字下有“际”字,“一注”作“存守”。吕祖曰:“存者真一,守者真元。真一是性,真元是气。脑为髓海,又为天性都会府,犹天上之有玉清胜境,其境至清,高居星月之上,乃太无之天。能知存守,自能明道。” 继于脑中,向顶注之。 篑中书同。陶本“中”作“际”,下句有“门上”两字,“注之”作“一注”。吕祖曰:“脑为人身玉清宫,元始所居。顶曰囟门,穴名百会,乃三元聚会之所,上接三天真一。向顶注之,真一感通,真元汇注,得见红黄星点若雨洒下为验。”盖真一无形,所可见者真元。真元者,真一所生之气也。 一得按:《礼》曰:“本于太乙,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太乙即真一,天之宰也。首为人身之天阙,故迎干必于首。《易》曰“干元”,曰“首出庶物”,干为天为首也。《虞氏易义》:“干为性”,天命之性也。心目“注之”,即《尚书》所谓“顾諟天之明命”,朱子曰“常目在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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