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神仙
《太上老君中经珠宫玉历》
子审欲为道,神仙不死,当先去三虫,下伏尸。三日百六十息,食气三十通一止,九十通一休息,日四为之。常夜半鸡呜时祝曰: 东方青牙,紫云流霞,饮食青牙,服食朝华。三咽之。南方朱丹,焕惧徘徊,服食朱丹,饮以丹池。三咽之。中央黄黑,黄庭高仙,服食黄黑,饮之醴泉。三咽之。西方明石,皓灵金质,服食明石,饮以金液。三咽之。北方玄滋,玄珠润滋,服食玄滋,饮以玉饴。三咽之。如此三十日,三虫皆死,伏尸走去,而三神正黑自安定,伏尸不敢复还兆身中,即神仙不死,玉字金名,乘云而上升。 太上老君中经卷上竟 #1『此』,《云笈七签》卷十八《老子中经》作『比』。 #2『瑞』,《云笈七签》本作『静』。 #3『池』,《云笈七签》本作『地』。 #4『组』,《云笈七签》本作『祖』。 #5『百』,原作『日』,据《云笈七签》本改。 #6『玉』,《云笈七签》本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