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道真品篇第三

《太上灵宝净明洞神上品经》
人之初生,父母遗体。知其所养,知其所贵。知其所事,父母之身,天尊之身。能事父母,天尊降灵。欲拜星辰,友恭弟兄,兄弟之身,诸天真人。凡知此者,可以烧丹篆符,百鬼畏名。不能此者,未可入道以奉三清,夜叉食其肉,魔剎戮其神。虽有丹书万卷,未可以升真。符篆万箧,未可以役鬼神。百魔万怪,一切妖精,皆笑而欲吞噬之。及其死也,酆都考戮,百断千刑,刑之又刑。安有魂神,南宫上仙,恶闻其名,掩鼻塞耳,切齿不听。唯知忠孝,可以学道,道甚易知,不为难也。悔悟学道,是为上善。不孝为孝,可全至孝。至孝非难,过而即改。前日犯亲,不敢再犯。今日之后,誓以不犯。如此,则上帝遣真人降於世,授之真诀,修身济物,积行以为仙。不悟此,则是无筏而欲济,永劫轮转,沈於下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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