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债半钱喻

《百喻经》·求那毗地·〔南北朝〕
往有商人,贷他半钱,久不得偿,即便往债。前有大河,雇他两钱,然后得渡。到彼往债,竟不得见。来还渡河,复雇两钱。为半钱债而失四钱,兼有道路疲劳乏困。所债甚少,所失极多,果被众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尔,要少名利,致毁大行。苟容己身,不顾礼义,现受恶名,后得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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