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断易天机》
(1)内外卦相生,吉利。内外卦相克、冲,凶且受伤害。 (2)应与用及卦身为趋处。若世克应或克官鬼,皆不利。后仿此。 (3)终不及相生也。 (4)内外相生,世应比和,官鬼生世爻,都为吉利。 (5)假令正月得泰卦,月令寅与卦身官鬼寅并,与其人平交也。 (6)终不得见也。 (7)内为心,外为貌。阴主不见,阳主见。阴主喜,阳主嗔。 (8)外阴主近,得相见。外阳主远,不相见。 (9)外阳内阴,主不吉,若见也不相喜。 (10)阴阳相生为顺,如恒泰之类是也。阴阳相克为逆,未济之类是也。按:经云:上阴即逆不乐顺。临、小过之类是也。 (11)如讼、中孚之类是应生世。应爻父母爻为书信,父母化鬼欲求官职,父母化兄欲进身求名财之事。但父母为吉神,并之则吉也。其余仿此。 (12)纯阴怒,纯阳喜。世居纯阴,休囚无气,并带刑杀,受克大凶。书启申事,不得其意也。 (13)内为身,外为君。外阴如有气相生内亦吉,例如卜得家人卦是也。外阴如无气亦凶。更须细详之。 (14)纯阳相生,有气为喜。纯阴无气,相克为怒。 (15)夏至后阴气生,卜得阴卦,是小人得其时也。 (16)冬至后阳气生,卜得阳卦,是君子得其时也。得时则吉,失时即凶。 (17)阴卦遇阳时为灭没,出门易被小人之害。 (18)阳卦遇阴时也不顺,出门也难得和君子相见,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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