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七卦 师 地水师 坤上坎下

《卜筮全书》·姚际隆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六爻断: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1)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2)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师,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生僻字注释:(1)【臧】读音:zang,一声。意同:藏。(2)【宠】读音:chong,三声。意为:偏爱,宠爱。 ▄▄ ▄▄ 兄弟丙辰土 游鱼避网之卦, 积小成高之象。 判曰:艮者,止也。纯艮危危,安静无亏。时止则止,时移则移。钱财散失,失在小儿,寻求不得,东北宜之。 虎易注:世身在三爻,月卦身为巳,不入卦。此卦父、兄、子、财、官六亲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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