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禄课一曰无路课,又名绝嗣课

《六壬灵觉经》·师青手·〔吴〕
象曰:四课克其上,名为绝嗣凶。中年多子息,墓岁灭先宗。有救同前例,无依传后宗。专看发用类,年月日时同。 四课俱克下,男鳏女寡孤。三传如有救,子必胜于吾。首尾俱相制,临年子失途。切须看族类,到老如无忧。 又曰:四课下神俱贼上,孤立如何保二亲?妻叛夫兮奴叛主,子杀父兮臣弑君。占胎长忧遭刑害,定是萦独失业人。欲拟争讼忌先起,却被翻之难雪陈。若占朝廷下生叛,关隔九族不能亲。凡事切忌乎先举,为主不利之为宾。 又曰:四课并来皆克下,占人无禄主孤穷。自信当权不信人,下无承顺应不忠。内穷势迫难为遂,仆从俱无屋内空。虽有吉将还何用,刑以尊上卑下凶。 又曰:四课并皆来贼上,绝嗣之课甚不好。中年之前禄昌盛,脱岁之后颇衰病。若为人从事由己,居首之时僭逆多。利以为主莫为客,卑犯尊兮其奈何。 孔明曰:四课俱贼上,名绝嗣课。是下逆而上伤,是上失其威,为下所乱,岂能有其妻子,故曰绝嗣。凡得此课,若遇神将吉,主分财异居;神将凶,主骨肉分离。又主静而必动,暗中生灾。病者必死,逃者转匿。凡事宜后施,主身命主克双亲,幼为孤子。此时若生男女多克父母。又主子孙悖逆,灭毁祖先,虽父母已亡,不备祭祀之礼。 杂占主阳亏阴盛,卑害尊居,上位者未免有困笃之忧。在下位者则无不吉,福神所佑也。忌占盈,罡加孟,伤胎子病,主丧讼罪;在先起之人,占此更值天空旬空,主来占者孤独,名曰单孤课。若不空,亦主小人无礼,讼宜后举,中年有子,晚亦无。 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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