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相条解

《公笃相法》
公笃曰。齿为骨之余。内为肾络。关系衣禄之享受。及刑人丁。又为寿征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当之应验。上牙下齿也。兹选其重要而录于后。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齿大瓣也。古谓马齿。主元气厚而享大寿。亦主贵名之事业。有恒之成功。崇其位禄。马齿之人心无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办者。古谓之米齿也。主聪敏而灵巧。任劳而勇为。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术技艺之特长。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匀齐 匀齐者。牙齿匀而平齐也。主心和气平。直快不拘。潇洒自如。衣禄充足。通达无阻。即无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坚固 坚固者。牙齿坚硬而固也。此为筋骨强而先天之元气充足。其人多寿而刚勇。有坚执之特性。一决即认为事实。亦主贵禄也。 五.暴齿 暴齿者。错乱不平又不齐。三个牙齿相挤。则为暴齿也。主冷退。初年破败。而刑人丁。亦有富贵。而为劳碌走险之发达也。 六.楞掀 楞掀者。门牙齿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门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后刑母。下部门齿楞掀。主先刑母。而后刑父也。 七.尖峰 尖峰者。上下之牙齿尖露起峰也。凡火形尖峰。主劳怨走险之上贵。其它形格。均主刑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劳碌困苦。而不寿也。 八.两角 两角者。两边各有尖齿一颗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颗。主幼年刑父。下齿各有角齿一颗。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齿 露齿者。两唇不固而牙齿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讼。一主破梓里而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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