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周易阐真》·刘一明
上兑下离(革卦第四十九)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九三,征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兇,居貞吉。 革者,去而不用之义,所以去旧也。卦德上兑悦、下离明,悦本于明,以明制悦,悦而不得有妄,明而不得有昧,明中出悦,悦中有明,故谓革。 卦象兑为西方金,离为南方火,以火炼金,金遇火而生明返阳,火遇金而入库返本,亦革之义。此煅炼阴气之卦,承上困卦而来。困者,险中出悦,所以取坎中真阳以出险也。然能取坎中真阳,而不能复离中真阴,金丹不结,仍不得悦,此明中出悦之道,不可缺也。明中出悦,锻炼阴气之功也。锻炼阴气,是锻炼己之私欲,无我之谓也。 人为万物之灵,秉天地阴阳五行之正气而生,当有生之初,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至善无恶,真性炯炯,虚灵不昧,喜怒哀乐,不着于心,富贵穷通,不动其意,虎[上凹下儿]不能伤,刀兵不能加,水火不能浸,生死不能累,饥只食,寒只衣,无思无虑,德本明也。及至二八,阳极生阴,后天用事,气质之性发,知识之窍开。当斯时也,惟天纵上智之圣人,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能保先天之真,而不为后天所伤。其次,中下之人,鲜有不为后天所规弄者。 自此而后,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认假为真,弃正入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性相近而习相远,明德有伤,新者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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