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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杭氏学》·杭辛斋
《易》道尚中。凡过乎中者,大过小过,皆变化之进退之以求合乎中。盖人为天地之中,故以中立人之极,而阴阳刚柔始各得其正,而无所偏倚,而后尽《易》之能事也。中有虚实二义:实者有形,以所处之位言之,如卦之二五两爻是也。虚者无质,以至当之主义言之,如卦之主爻是也。盖一卦之主爻,有时在二五,有时不在二五。如比以五阳为主,同人以五阴为主者,主爻在爻位之中者也。复以初阳为主,小畜以四阴为主者,主爻不在二五之中者也。故曰“中无定在”。以二五为中者,如天平倚点居正中,重心与中心,同居一位。不在二五之中者,如秤杆之倚点,视重点力点比例之差,求得其力点与倚点距。重点与倚点距,相等之所在,即中心之所在也。孟子曰“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盖即如天平之中也。《易》道之中,即孟子所谓权,可以前后移动,以求合力点重点与倚点相等之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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