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九家》逸象
《周易杭氏学》·杭辛斋
《荀九家易》,八卦逸象,共三十有一。云出自河内女子献《说卦》后,实皆由本经《彖》、《象》采取。其未见者,只坤之浆,巽之鹳二象,去留皆无关宏旨。惟荀爽《集解》,去古未远,当有所本。而朱子亦仍陆氏《释文》之旧,附各卦后。今列举如左: 乾之象四: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坤之象八: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震之象三:为玉,为鹄,为鼓(玉或作王。鹄,项氏云:“鹄鹤古通用,当作鹤。”)。 巽之象二:为杨,为鹳。 坎之象八: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之象一:为牝牛。 艮之象三:为鼻,为虎,为狐。 兑之象二:为常,为辅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