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种·荞麦第十二
《农桑辑要》·司农司·〔元代〕
《齐民要术》:凡荞麦,五月耕;经二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两重子黑,上一重子白,皆是白汁,满似如浓,即须收刈之。但对梢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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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桑辑要》目录
典训·蚕事起本第二
典训·经史法言第三
典训·先贤务农第四
耕垦·耕地第五
播种·收九谷种第六
播种·大小麦青稞附第七
播种·水稻第八
播种·旱稻第九
播种·黍穄稗附第十
播种·豌豆第十一
播种·胡麻第十三
播种·麻第十四
播种·木绵第十五
播种·苎麻木绵第十六
栽桑柘附·论桑种第十七
栽桑柘附·种椹第十八
栽桑柘附·布行桑第十九
栽桑柘附·义桑第二十
栽桑柘附·桑杂类第二十一
养蚕·论蚕性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