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奴

《潜书》·唐甄
魏叔子曰:用奄人始于周,夏商以前无闻焉。唐昭宗尽诛宦官,其出监诸务者,皆令方鎭杀之。至庄宗卽位,乃复求宦官。则此一二十年间不用宦官,亦明矣。然则奄人固未始不可革也。奄人旣革,宫中之事,选粗健女子充之,以给力役、备非常。若出纳命令,则于内外各设一庐,男子给事于外,女子给事于内。又于内外之间,选寡妇年五十六十者居之,以司出纳。如是,则奄人可革也。唐子曰:叔子之言善矣哉。奄人不革,则小人必逞,君子必灾,家必内败,天下必亡,去之不待转计者也。蜀人谚曰:斩草不除根,萌芽依旧生。除根若何?不用奄人,则无自宫以幸进者。此除根之道也,非奄人得志而后谋去之,乃谓之除根也。 叔子欲革奄人,固无疑矣;若其所策,给力役、备非常,吾未敢执焉。何也?东邻之家,不知西邻之事;环堵之子,不可以权巨室之宜;草莽之士,不可以妄意宫中之事。天子之宫,如大郡之城;宫中之人,如大郡之户口;其中给力役、备非常,恐未可以专恃女子也。卽女子可为,必其亲近善谋之臣,于宫中之事纤微悉知,其或可或不可,孰宜孰不宜,君臣协谋,乃可以为之也。岂可以草莽之士悬度而言之,而望其从我哉。 继世而为天子者,席疆土之富强,承先帝之侈丽,幼习于嬉戏之徒,长安于使令之给,是故溺于奄奴,与嬖色等。而况母后帝后以及妃嫔,皆所便习,不可以缺。当是之时,虽有刚明之君,知其害而欲去之,其势如决痈割瘤,不可为也。吾思之叔子之策,不可以行于继世之君,而可以行于开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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