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孝行第十
《孝经》·孔子及其弟子·〔先秦〕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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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目录
开宗明义第一
天子第二
诸侯第三
卿大夫第四
士第五
庶人第六
三才第七
孝治第八
圣治第九
五刑第十一
广要道第十二
广至德第十三
广扬名第十四
谏诤第十五
感应第十六
事君第十七
丧亲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