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城篇 第四十三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李筌
经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故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今诸侯之城,方两京之城,阔狭合五之一,其高为边隅之守,不可为节制。古今度城之法者,下阔与高倍,上阔与下倍,城高五丈,下阔二丈五尺,上阔一丈二尺五寸,高下阔狭,以此为准。 料功,以下阔加上阔,得三丈七尺五寸,半之得一丈八尺七寸五分,以高五丈乘之,一丈之城积数得九十三丈七尺五寸,每一工日筑二丈,计工四十六人日筑城一丈,余七尺五寸一步,计役二百七十八人,土余五丈一百步,计工二万七千八百二十人,余一丈土,一里,计工一十万一百九十人,余一丈土,率一里,则十里可知,其出土负篑,并计二丈土,其羊马城于濠内,筑高八尺,上至女墙,计工准上。 凿濠篇 第四十四 经曰:濠面阔二丈、深一丈、底阔一丈,以面阔积数三丈半之,得数一丈五尺;以深一丈乘之,凿濠一尺,得数一十五丈。每一工日出土三丈一尺,计工五人。一步,计工三十人;一里,计工一万八千人。一里为率,则百里可知。 弩台篇 第四十五 经曰:台高下与城等,敌去我城百步,台相去亦如之,下阔四丈、高五丈,上阔二丈,上建女墙,台内通暗道,安屈膝软,梯人上,便卷收之中,设毡幙,置弩手五人,备干粮水火,等候敌近城垒,则攒弩射其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