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六

《三国史记》
○执事省,本名禀主[或云祖主。],<眞德王>五年,改为执事部。<兴德王>四年,又改为省。中侍一入{中侍一人/执事中侍},<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六年,改为侍中,位自大阿 至伊 为之。典大等二人,<眞兴王>二十六年置。<景德王>六年,改为侍郞,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大舍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郞中[一云<眞德王>五年改。],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二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员外郞。<惠恭王>十二年,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 史十四人,<文武王>十一{二}年,加六人。<景德王>改为郞,<惠恭王>复称史,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兵部,令一人,<法兴王>三{四}年始置。<眞兴王>五年,加一人,<太宗王>六年,又加一人,位自大阿 至太大角干为之,又得兼宰相私臣。大监二人,<眞平王>四十五年初置,<太宗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为侍郞,<惠恭王>复称大监,位自□ {级 }至阿食{阿 }为之。弟监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太宗王>五年,改为大舍。<景德王>改为郞中,<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王{至}奈麻为之。弩舍知一人,<文武王>十二年,始置。<景德王>改为司兵,<惠恭王>复称弩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十二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二人,十二年,加三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弩幢一人,<文武王>十一年置。<景德王>改为小司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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