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卷志一乐一二
《三国史记》
○<高句丽>乐,『通典』云:"乐工人紫罗帽,饰以鸟羽,黄大袖,紫罗带,大口袴,赤皮 ,五色缁绳。舞者四人,椎 于后,以绛抹额,饰以金 ,二人黄裙 赤黄袴,二人赤黄裙 袴,极长其袖,乌皮 ,双双倂立而舞。乐用:弹筝一, 筝一,卧 一,竖 一,琵琶一,五弦一,义 笛一,笙一,横笛一,箫一,小 一,大 一,桃皮 一,腰鼓一,斋鼓一, 鼓一,呗一。大<唐><武太后>时,尙二十五曲,今唯能习一曲,衣服亦 { }衰败,失其本风。"『册府元龟』云:"乐有:五弦琴筝 横吹箫鼓之属,吹芦以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三 ○<百济>乐,『通典』云:"<百济>乐,<中宗>之代,工人死散,<开元>中,<岐王范>为大常卿{太常卿},复奏置之,是以音伎多阙。舞者二人,紫大袖裙 ,章甫冠,皮履。乐之存者,筝笛桃皮 ,乐器之属,多同于内地。"『北史』云:"有鼓角 筝 笛之乐。"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二。 三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三。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三卷志二零零零零 杂志第二。 色服车骑器用屋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零 (+色服)。 ○<新罗>之初,衣服之制,不可考色。至第二十三叶<法兴王>,始定六部人服色尊卑之制,犹是夷俗。至<眞德>在位二年,<金春秋>入<唐>,请袭<唐>仪,<玄宗{太宗}>皇帝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