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康
《竹书纪年辑证》
元年丙午,帝即位,诸侯来朝,宾虞公。 二年,方夷来宾。(《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纪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路史·后纪》十三注同。) 三年,复田稷。(《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 后稷之后不窋失官,至是而复。(见上。) 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鲁语》及《祭法》:‘冥勤其官。’郑氏《祭法》注:‘冥,契六世之孙也,其官玄冥,水官也。’) 十八年,迁于原。(此因《御览》引《纪年》有‘帝宁居原’之文,故云。) 二十一年,陟。(《通鉴外纪》:‘少康在位二十一年。’《路史·后纪》十三:‘在位四十有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