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康
《今本竹书纪年疏证》
元年丙午,帝即位,诸侯来朝,宾虞公。 二年,方夷来宾。(《后汉书/ 东夷传》注引《纪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路史/ 后纪》十三注同。) 三年,复田稷。(《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 后稷之后不窋失官,至是而复。(见上。) 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鲁语》及《祭法》:「冥勤其官。」郑氏《祭法》注:「冥,契六世之孙也,其官玄冥,水官也。」) 十八年,迁于原。(此因《御览》引《纪年》有「帝宁居原」之文,故云。) 二十一年,陟。(《通鉴外纪》:「少康在位二十一年。」《路史/ 后纪》十三:「在位四十有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