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弼传
《后汉书八家辑注》·八家后汉书
三○八 弼年二十,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秽浊之后,悉条诸生聚敛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迹还县,高名由此而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九 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转拜平原相。(姚。王。汪。黄)──范书蔡邕传注 〔一〕 李贤曰:「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巨野属山阳郡,故弼依三互法自上以避。 三一○ 弼迁河东太守。弼知多权势请托,乃预敕断绝书属。常侍侯览果遣诸生赍书诣之,积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谒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为诈无状!」即考杀之。──书钞卷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