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农事例

《通制条格》·完颜纳丹
至元二十九年八月,中书省大司农司呈:临漳县达鲁花赤太不花解由内,农事、学校、树株、义粮等数与账册争差,取到判署官吏有失,照略招伏,当该司吏合行的决。今后亲民州县并提调官,验争差数目斟酌到罚俸月日。刑部议得,若依大司农司所拟相应。都省准拟。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