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第一学期第二

《皖政辑要》
学期每星期钟点每星期钟点法学通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国际公法经济学财政学民刑诉讼法大要地方自治制度选举法裁判制度合计 以上正科、预科、别科、讲习科均照《京师法政学堂章程》编定,三十四年六月学部奏准通行各省遵照《京师法政学堂章程》办理。惟学科稍有变通。至简易一科,则仿日本明治初年办法,以广传习。现在堂者,计别科两班,讲习科一班,简易科两班,综计人数不下五百余名,不寄膳宿,仍以三司为总办,另设监督一员,提调二员,讲员无定额,监学二员,文案一员,会计一员,检查二员,掌书一员,以藩库、牙厘局、筹议公所拨款为常年经费。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