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四分四厘米

《皖政辑要》
光绪二十六年,添练防军十营,饷项不敷。巡抚王之春奏明仿照江宁,在芜湖抽收米厘。章程以一百五十斤为一石,每石收捐银三分三厘,合宁省米厘银数三分之一。由芜湖关道于是年六月起征,按月解交支应局充饷。二十七年七月详准加抽一分,又并入功德捐一厘,共抽四分四厘。惟功德一厘仍扣归芜湖育婴、救生、牛痘等局应用,支应局实收四分三厘,故报部销册只有四分三厘之数。二十九年筹议公所偿款一钱米捐减为七折,详见筹议米捐。将功德一厘另由米商捐助,支应局收足四分四厘,是为实收四分四厘米捐之始。芜湖于二十七年设商务局办理筹饷各捐,此项米捐亦归该局兼办。及设米捐专局,因与筹议公所七折。一钱捐银均由米捐局统收分解,每年视米市衰旺定收数赢绌。旺年收至十五六万两,三十三年仅收六万余两。酌中比较,每年约收曹平银十二万两。 练军功盐加价 金陵下关掣验局暨沙漫洲缉私局两处查获之私盐并余斤毛盐,由官局搭销,每百斤缴督销局正价银三两。其隶皖岸行销者另缴皖省练军加价,湘平(营)[银]一钱三分五厘,由督销局汇交大通厘卡,转解支应局兑收,每年约收湘平银三千余两。 筹议公所拨新续添偿款功盐加价 筹议公所于练军功盐加价外,每功盐百斤另收偿款加价库平银一钱六分,续添偿款曹平银一钱五分。光绪三十二年,支应局于详请筹饷案内获将此款悉数拨局充饷,每年约收库平银四千余两,曹平银四千两。 牙厘局解牙帖捐税 皖省于同治三年仿照鄂赣章程,饬令牙行捐领部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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