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织田万上海广智书局印本43

《刑案汇览三编》
页)。到了嘉庆时期以案代例的情况已经十分普遍尽管皇帝三令五申“迭奉明谕”“遵例不遵案”(《包世臣全集?齐民四术?刑一》黄山书社1997年版372 页) 但“引案附例上下其手”的情况仍司空见惯。甚至习幕的刑名师爷皆从熟悉成案入手而不读律例(张廷骧《入幕须知?赘言十则》) 这也是乾隆后期尤其是嘉道时期刑案之类书籍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在《刑案汇览》问世前后已有几十种这种书籍行世。比较重要的有《刑部说帖》(有嘉庆十六年、道光五年、十一年、十三年、十四年等多种版本计186卷、册)、《秋审比较条款》(乾隆四十九年本)、《驳案新编》(乾隆四十六年全士潮等刊印本)、《成案备考》(嘉庆十三年沈廷瑛原刻本)、《成案质疑》(洪弘等辑80 册乾隆十一年刊本)、《成案续编》(乾隆二十年刊本、19册)、《成案续编二刻》(乾隆二十八年刊本、10册)、《刑部比照加减成案》(32卷许?等辑道光十四年刊本)、李馥堂辑《两歧成案新编》(2卷道光十三年刊本)、《加减成案新编》等等。在清中后期相继刊行的刑案之类汇编中由鲍书芸参订、祝庆祺辑成的《刑案汇览》一书以其资料源自档案、内容精良、案件收录多、时间跨度长而备受推重。按照鲍书芸所说此书“胪陈案以为依据征说帖以为要归一切谨按通行无不备具”。(《刑案汇览序》)这大体概括了构成本书的主要案源及内容即主要辑入的是说帖、通行、成案。4 清朝的刑部有“直省刑名总汇”之称是六部中职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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