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第三四四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三--一 淡水分府曹,饬差吊缴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并协同衿耆、铺户选举妥人接办 特升府正堂、淡水分府曹为特饬吊缴事。照得吞霄总理郑妈观□□革退(注),所遗总理额缺,合行饬举接充。为此单,仰对保头役,立吊已革总理郑妈观戳记,即日禀缴察销;一面协同该地衿耆、铺户人等,选举诚实、谨慎、公事谙练之人,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禀缴赴辕,以凭验充,给戳办公。该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稿行 (注)据第三四六号之禀批:误公斥革。 ●第三四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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