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录新报

《法军侵台档案》
八月十六日上海新报录英京八月十四日电信云:『传闻中、法和局,难望有成;据法国各日报,咸谓刻下之事应以孤拔为政,有非皇华使臣所当置喙时也』。 八月十八日上海新报云:『闻说法国兵船在闽江受伤之数,较诸所报之数尤多。幸当时开花弹击中未曾炸裂;不然,定遭轰毁矣。闻有一船连中四弹,验弹内所装,悉系炭末无用之物;恐承办军火之人,定被严谴耳。又闻在马渚岛法水师中有受伤华人二十八名,现经法国医生调治云』。 又录香港日报:『接得八月初七日福州来信云:「有法国某船主被谴回国,因在金牌炮台时未将中国之炮毁坏故也。现在法人悬揣该处有八、九寸径之克虏伯炮五尊,其三尊设于右岸、二尊设于左岸。故近日每早法人遣船前往试探,诱其开炮,俾知安炮所在;并拟于初五日往毁之。然至今亦未见举动也」。西信又云:「昨有人报称有法兵船十一艘内载兵七千名在马渚岛停泊,即以此岛为屯札之所,以便购办食物兼可控制福州、基隆。大约俟将来在北京议和之后,非占据此岛,即在该处设关收闽江洋税;实于我辈大为不便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五八(二一七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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