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
《曹家档案史料》
辰时。上御畅春园内澹宁居听政,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毕。(中略) 尚书赵申乔、侍郎孙柱、傅绅、汤右会等近前,以奉旨所交李陈常、年羹尧、李锡等所奏之事,奏曰:臣等遵旨问李煦,江宁、苏州两处所欠织造银两,共计八十一万九千馀两。 上曰: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故将伊等所欠银廿四万两,令李陈常以两淮盐课羡馀之银代赔。李陈常所赔银十六万两,理应缴部,若不缴部,仍付曹寅。[注]等,则愈致亏空,无所底止矣。(下略) [内阁.起居注册] [注]按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身故,此处又出见"若不缴部,仍付曹寅等"字句,原因不详。 康熙五十五年正月初四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兆页)跪奏:恭请万岁圣安。江南太平无事,米价照常,每石六钱至七钱三、四分不等。腊月内瑞雪逾尺,丰年有兆。岁底节间,民康物阜。闾阎百姓熙熙攘攘,莫不鼓腹讴歌,庆祝新年,万寿无疆。谨将江宁十二月分晴雨录,恭呈御览,伏乞圣鉴。 朱批:朕安。 二百零九苏州织造李煦奏李陈常代补曹寅亏欠不足求赐矜全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