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七年
《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戊辰)春三月十六日(己丑),调福建浙江总督王新命为河道总督。 二十三日(丙申),升江西巡抚王隲为福建浙江总督。 二十九日(壬寅),谕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梦所学甚博、作文甚优,汉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为总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职;若用于别任,必不来也。朕因其互相陈奏,欲辨虚实,从前德格勒亲加考试,其文见存。今李光地已来京,尔等何将德格勒试卷宣示九卿,并以问李光地』。于是张玉书等传集九卿,公阅德格勒试卷;奏称:『德格勒之文词语粗鄙,毫无文气;诘问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请将李光地下部议处』。上曰:『李光地本应治罪。念其任学士时,凡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人皆谓不可取,李光地独言可取:此其所长。除此事外,别无妄奏之处;姑从宽免,令仍为学士』。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夏五月十八日(己丑),兵部议覆:『原任浙江福建总督王新命疏言:「闽省各营官弁前调防台湾、澎湖所遗员缺,请于本省见任官弁中酌量调补」;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秋七月十五日(乙酉),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入京陛见。上召入干清宫,谕之曰:『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闽人,尚有轻尔者。惟朕深知尔,待尔甚厚。其后三逆反逆,虐我赤子,旋经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潜据台湾,尚为闽害;欲除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