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三国食货志》
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魏书载庚戌令曰,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荒灾,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籞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 罚金, 魏志高柔传:「校事刘慈等,自黄初数年之间举吏民奸罪以万数,柔皆请惩虚实,其馀小小挂法者,不过罚金。」 魏志明帝纪太和四年:「冬十月,……庚申,令罪非殊死听赎各有差。」 官营业务收入等目。 案:如屯田之收入,盐铁之收入,官卖胡粉之收入,皆可称为官营业务收入也。参看前农业章、工商业章。 异族对政府亦有纳税义务,惟鲜供役使耳。 魏志郭准传:「(太和)五年,蜀出卤城,是时陇右无谷,议欲关中大运,淮以威恩抚循羌胡,家使出谷,平其输调,军食足用。」 魏志牵招传:「又表复乌丸五百馀家租调,使备鞍马。」 北堂书钞一百四引晋中兴书:「初宣王在关中,与氐羌破铁券,约不役使。」 案:太平御览五百九十八引晋中兴书,「宣王」误作「闵帝」。 吴之收入有田租, 案:此无待举证。 关税, 吴志诸葛恪传:「格更拜太傅,於是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事崇恩泽,众莫不悦。」 限米, 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诏曰,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於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为留一人,除其米限,军出不从。」 算缗钱, 吴志孙皓传天玺元年:「会稽太守车浚湘东太守张詠不出算缗,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 官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