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宋元学案》
吕紫微《童蒙训》曰:荥阳公尝言。少时与叔祖同见欧阳公,至客次,与叔祖商议见欧阳公叙契分、求纳拜之语。及见欧阳公,既叙契分,即端立受拜,如当子侄之礼。公退,谓叔祖曰:「观欧阳公礼数,乃知吾辈不如前辈远矣!」 施德操曰:欧公语《易》,以谓《文言》、《大系》皆非孔子所作,乃当时《易》师为之耳。韩魏公心知其非,然未尝与辩,但对欧公终身不言《易》。 汪玉山《与吕逢吉书》曰:欧阳公作《濮议》,谓范尧夫、傅钦之、吕献可、赵大观皆诬谤英宗以取直名。其后章惇以此书纳之禁中。欧阳公有知,当悔怍于地下矣。以此知文字不可不慎。 吕东莱《与周子充书》曰:欧阳公每以平心自许。《濮议》之成,盖在治平之后,辞气尚有余怒。以此知临事之难。 叶水心《习学记言》曰:以经为正而不汨于章读笺诂,此欧阳氏读书法也。然其间节目甚多,回未易言。以其学考之,虽能信经,而失事理之实者不少。 又曰:欧阳氏语「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始悟人之穷力苦心于学问文辞者,徒欲藻饰其身,圣贤之事业,非所以责之也。 又曰:欧阳氏策,为三代井田礼乐而发者五,似叹先王之道不得行于后世者。然其意则不以汉唐为非。岂特不以为非,而直谓唐太宗之治几乎三王,则不必论矣。 王厚斋曰: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着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