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之一
《元朝名臣事略》·苏天爵·〔元〕
公名文炳,字彦明,真定藁城人。少为藁城令,入事潜邸。中统元年,宣慰燕南诸道。二年,授山东东路宣抚使,未至,召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召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卫」原作「御」,据元文类卷七○藁城董氏家传及元史卷一五六本传改。按元无「侍御亲军」。】 三年,授山东经略使。至元三年,授邓州光化行军万户、河南统军副使。七年,改山东统军副使。九年,迁枢密院判官,行院淮西。十一年,拜参知政事,遂与丞相伯颜合兵取宋。宋亡,拜中书左丞。十四年,还朝,拜佥书枢密院事。是岁,薨, 【是岁薨 按本传正文,文炳死于至元十五年九月十三日,与上引元文类、元史合,则此「是岁」当作「十五年」。】 年六十二。 龙虎公薨时,公年始十六,率诸稚弟事母李夫人。李夫人有贤行,治家严,笃于教子。公学侍其先生,警敏善记诵,自幼俨如成人。 【清河元公撰家传。 又李野斋撰墓志云:公幼岐嶷,举动如成人,尝率羣儿嬉戏,部分左右,习为行阵之事,指挥号令,无敢违者。】 岁乙未,以父任为藁城令,同列皆父时人,少公,吏亦不之惮。居半岁,明于听断,以恩济威,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不敢仰首,里人亦化服。县贫,重以旱蝗荐饥,而府征日暴,民殆不能生。公以私谷数千石予县,县得以少宽民。前令乏军兴,贷于人,而贷家息入岁倍,率取偿民之蚕麦。公曰:「民困矣,头会箕敛,不足己责。吾为令,义不忍,吾代偿。」乃以田庐若干亩所,计直予贷家。遂业贫民县之闲田,教之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