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外诊撮要

《重订诊家直诀》·序目
(一)目色主五脏,面色主六府,舌苔主辨表里寒热,血气存亡者也,前人分气与色为二,又分光与色为二,其说甚精,具在外诊简摩中。 (二)灵枢五色篇:论面色有所起所向,凡色起处,必紧而深厚,所向处必渐浅而锐,故曰:上锐首空,上向,下锐,下向,察其起于何部,便知病处何藏,所向何部,便知病人何藏,以此参考病证,决其吉凶。 (三)凡察面色,以初见而乍视之为准,又须兼正面侧面并看之,须知粗老与枯 燥不同,明润与浮焰不同,大抵面色不怕浓浊,而怕夭薄,不怕满面,而怕一线。 (四)凡察面色,以初起如粟如珠如丝者为真,又须察其色深连肉里,若满面滞晦者,气也,光也,虽甚枯暗,常主病而不主死,以其肉里色犹润焉。 (五)脉有真藏,色亦有真藏,凡黄色深重,如土堆于皮面,或绕眉目,或绕颧鼻,或绕唇口,皆大凶。 (六)鬓前两太阳下,及耳前,为福德部, 忽滞晦者,将病也。 常滞晦者,肾与膀胱阳气不足也。又主身世偃蹇, 忽明而浮焰者,凶也。 渐明者,久病将愈也。 常明者,主康强安乐。 常赤者,主有血分燥热病,又主劳碌风波。 又两鬓匀圆,性情宽厚有福, 细长下垂,多机心也。 (七)面色: 以天中为主,赤色黑色为最忌, 若见如粟如豆,即凶。 他部有色应之,其祸更速, 孕妇赤色,主产厄, 平人男妇,并主兵厄火厄。 (八)面目色:宜相生,忌相克, 病人面色生目色,其愈速。 目色生面色,其愈迟。 目色克面色,其死迟。 面色克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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