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金疮肠断候

《诸病源候论》·巢元方·〔隋〕
夫金疮肠断者,视病深浅,各有死生。肠一头见者,不可连也。若腹痛短气,不得饮食者,大肠一日半死,小肠三日死。肠两头见者,可速续之。先以针缕如法,连续断肠,便取鸡血涂其际,勿令气泄,即推内之。肠但出不断者,当作大麦粥,取其汁,持洗肠,以水渍内之。当作研米粥饮之。二十余日,稍作强糜食之,百日后乃可进饭耳。饱食者,令人肠痛决漏。常服钱屑散。 若肠腹HT 从疮出,有死者,有生者,但视病取之,各有吉凶。HT 出如手,其下牢核,烦满短气,发作有时,不过三日必死。HT 下不留,安定不烦,喘息如故,但疮痛者,当以生丝缕系绝其血脉,当令一宿,乃可截之。勿闭其口,膏稍导之。 卷之三十六 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七、金疮筋急相引痛不得屈伸候 夫金疮愈以后,肌肉充满,不得屈伸者,此由伤绝经筋,荣卫不得循行也。其疮虽愈,筋急不得屈伸也。 卷之三十六 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八、金疮伤筋断骨候 夫金疮始伤之时,半伤其筋,荣卫不通,其疮虽愈合,后仍令痹不仁也。若被疮截断诸解、身躯、肘中,及腕、膝、髀若踝际,亦可连续,须急及热,其血气未寒,即去碎骨便更缝连,其愈后直不屈伸。若碎骨不去,令人痛烦,脓血不绝。不绝者,不得安。诸中伤人神 卷之三十六 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九、箭镞金刃入肉及骨不出候 箭镞、金刃中骨,骨破碎者,须令箭镞出,仍应除碎骨尽,乃敷药。不尔,疮永不合。 纵合,常疼痛。若更犯触损伤,便惊血沸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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