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

《药征续编》
大乌头煎证曰:寒疝绕脐痛。 乌头汤证曰:历节不可屈伸疼痛。又曰:香港脚疼痛,不可屈伸。又曰:寒疝、腹中绞痛。 乌头桂枝汤证曰:寒疝腹中痛。 以上三方,蜜各二升。 大陷胸丸证曰:结胸、项亦强。 上一方,白蜜二合。 大半夏汤证曰:呕吐、心上痞硬。 上一方,白蜜一升。 甘草粉蜜汤证曰:心痛。 上一方,蜜四两。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 上一方,蜜和为丸,酒煎,又与诸药等分之例。 甘遂半夏汤,证不具。 上一方,蜜半升。 据此诸方,则蜜能治诸结毒急迫疼痛明矣!最能治腹中痛者,故同乌头用,则治寒疝腹痛;同甘草用,则治心痛急迫;同大黄用,则治胸腹结痛;同甘遂用,则治水毒结痛;同半夏用,则治心胸硬满。由此观之,则蜜能治其急痛,而又能助诸药之毒也。故理中丸、八味丸、栝蒌瞿麦丸、半夏麻黄丸、赤丸、桂枝茯苓丸、麻子仁丸、矾石丸、皂荚丸、当归贝母苦参丸、乌头赤石脂丸,上十一方,皆蜜和为丸,是弗助诸药之毒耶。故如乌头、附子、巴豆、半夏、皂荚、大黄,皆以蜜和丸。则倍其功一层矣!是其征也。若或以糊为丸,则必减其功之半,常试有验,无不然者。余故曰:蜜能助诸药之毒矣!或云:炼过则缓诸病之急,不炼则助诸药之毒,岂其然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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