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病第二十三
《灵枢经》·十二卷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变,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巨针取之,益其不足,损其有余,乃可复也。 痱之为病也,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则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于阳,复入于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改,后看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热病先身涩倚而热,烦俛,干唇口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索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热病溢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水,木者,肝也。 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针于四逆;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热病数惊,瘈瘲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热病身重骨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