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襄公二十七年

《左传》·左丘明·〔先秦〕
【经】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卫杀其大夫甯喜。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传】 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馀具车徒以受封,乌馀以其众出。使诸侯伪效乌馀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 ‘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卫甯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祇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甯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馀复攻甯氏,杀甯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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