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文公十八年
《左传》·左丘明·〔先秦〕
【经】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秦伯荦卒。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冬十月,子卒。 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 莒弑其君庶其。 【传】 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適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莒纪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