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庄公十七年
《左传》·左丘明·〔先秦〕
【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夏,齐人歼于遂。 秋,郑詹自齐逃来。 冬,多麋。 【传】 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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