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伤肝证

《古今名医汇粹》·罗美
《治法纲》曰:夫肝为将军之官,其性善怒,故经谓肝性最急,以甘缓之,如用细生甘草之属。大怒则火起于肝,实火用黄连、栀子泻之,虚火看阴阳而施治。《内经》曰: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呕血者,用四物加丹皮、甘草兼香附。飧泄者,以四君子加青皮、柴胡、神曲、香附以清之。 有乘于肺者,则咳嗽,或喘急衄血;乘于心者,则病心跳怔忡。精神恍惚,夜卧不安,或烦躁口渴,或吐血;乘于脾者,则善食易饥,食入反胀;乘于肾,则病骨蒸烦热,或夜梦泄,咳嗽,而似阴虚火动。若本经自病,则两胁与小腹疼痛而吐,或吐血,或如寒热似疟,是皆怒气所伤,而致气血乘乱,母子相乘为患。则当平肝调气为主,各加引经之药。 有肝胆之火动,而热火沸腾,留滞于颈项之间而成瘰者。 有因怒而致小腹与两足肿胀者,此肝气郁滞于下故也。 有怒而致小便欲去时,则两手十指甲痛不可忍,盖爪甲乃筋之余,筋乃肝之余,况肝主疏泄,而失其令故也。 有郁怒所伤,而患头疼之疾,凡遇怒气则头便痛,此则先因浊血与滞气留积于头故也。 有暴怒而卒中者,名曰中怒。《内经》曰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是矣。 有因大怒,复患腰背强痛难以伸屈者。《内经》曰志伤于盛怒,则腰脊难以俯仰是矣。 有怒火郁于肝经,用诸开郁降火之药而不愈,反用发散之药,微取其汗而愈者,此亦火郁则发之义也。 有怒气挟食,郁于胃口,患吐呕不食,胸膈胀闷,痰涎壅盛。治分虚实,实则可吐者吐之,此因而越之之法…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