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
《古文观止》·吴楚材
【题解】 本篇就周王室与郑国之间交换人质以明各自诚信,而后又因种种芥蒂反目成仇的事情,阐述了作者“信不由中,质无益也”(言不由衷,交换人质也没有用)的观点。文章在客观上也反映了其时周室衰微,无力驾驭诸侯的历史背景。 【原文】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1]。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2]。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3],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4],蘋、蘩、蕰、藻之菜[5],筐、筥、锜、釜之器[6],潢污行潦之水[7],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注释】 [1]畀(bì):托付,给与。 [2]祭足:郑国大夫。温:周地名。 [3]要(yāo):约束。 [4]毛:草。 [5](pín)、蘩(fán)、蕰(wēn)、藻:均为野菜。 [6]筐、筥(jǔ)、锜(qí)、釜:四种容器。 [7]潢污:积水。行(hánɡ)潦(lǎo):流动的水。潦,路上的流水。 【翻译】 郑武公、庄公父子先后任周平王的执政大臣,平王又兼用虢公。庄公抱怨,平王说:“没有这事。”因此周与郑便交换人质。平王之子狐为人质去往郑国,庄公之子忽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