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九 报应二十八(婢妾)
《太平广记》·李昉
王济婢 王范妾 宋宫人 金荆 杜嶷妾 后周女子 张公瑾妾 范略婢 胡亮妾 梁仁裕婢 张景先婢 李训妾 花严 晋阳人妾 王济婢 晋王济侍者,常于闱中就婢取济衣物,婢遂欲奸之。其人云:“不敢。”婢言若不从我,我当大叫,此人卒不肯。婢遂呼云:“某甲欲奸我。”济即令杀之,此人具陈说,济不信,故牵将去。顾谓济曰:“枉不可受,要当讼府君于天。”济乃病,忽见此人语之曰:“前具告实,既不见理,便应去。”济数日而死。(出《还冤记》) 【译文】 晋朝王济的仆人,常常到王济的内室去通过婢女取王济的衣物。于是那个婢女就想要和那人通奸。那人说:“我不敢。”婢女说:“你如果不服从我,我就喊人。”那人最终不肯答应,婢女于是就呼喊说:“这个人想要奸污我。”王济就让人杀了那仆人。仆人将事情的经过全都向王济说了,王济却不相信,于是就将那人拉了出去。仆人回过头来对王济说:“冤枉不可以忍受,我要向苍天告你。”王济于是就得了病,忽然他看见仆人对他说:“先前我把实情告你,你却不理睬,所以你就应当死。”就这样,王济过了几天就死了。 王范妾 晋富阳县令王范妾桃英,殊有姿色,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范当出行不还,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珮声,觇视,见桃英与同被而卧,无弼扣户叱之。桃英即起,揽裙理发,蹑履还内。元弼又见华期带佩桃英麝香。二人惧元弼告之,乃共谤元弼与桃英有私,范不辩察,遂杀元弼。有陈超者,当时在座,劝成元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