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類

《清稗类钞》·徐珂
幕僚曾定品級 雍正初,上諭有曰:「今之幕賓,即古之參謀記室。凡節度觀察,皆徵辟幕僚,功績果著,即拜表薦引。其仿古行之。」乾隆初,兵部侍郎吳應宗疏請督撫設七品幕職二員,布按兩司設八品記室二員,府州縣設九品掾司一員。後皆不果行。 延請幕友有期限 乾隆丙申,御史胡翹元奏稱:「各衙門延請幕友,定以五年更換,並不准延請本省人,及鄰省五百里內者。」得俞旨,通行各省。已而有劣幕徐、葉二案,均浙人。高宗怒,謂幕友果不通聲氣,雖年深,亦不至於請託舞文,設不能遠迹避嫌;即年淺,亦難保無狥私曲法。且有馴謹之幕,相隨日久,尚可資其輔助,若已滿年期,動易生手,諸事未能即諳,而新延之人,亦未必悉皆可信。於是幕客之限稍弛。 紹興師爺 紹興師爺,紀文達稱之為四救先生是也。非必有兼人之才、過人之識,不過上自督撫,下至州縣,凡官署皆有此席,而彼此各通聲氣,招呼便利,遂能盤踞把持,玩弄本官於股掌之上。其辦事也,除鈔襲師傳祕本及等因奉此而外,類皆事理不通。官之所以必用之者,實以其能與上級衙門通聲氣焉。至紹興師爺之稱,可詳言之。蓋僕從之於官稱老爺,於幕友稱師爺,刑名、錢穀二席,均得此稱,冠以紹興二字者,則以操是業者之類皆紹人也。 粵省幕友 粵省幕友,束脩與火食併送,與江浙等省脩金之外別送火食者不同。脩多少不等。刑名、錢穀兩席有分辦,有兼辦。南海、番禺兩首縣,案牘較繁,分捕屬、司屬、客案各席;廣府分屬案、提案、客案三席;臬司…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