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一百二十五
《皇明经世文编》·陈子龙
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彭賓燕又選輯 張密子退參閱 羅圭峯集(疏 序) 羅王?巳 ◆疏 為蚤定宗社大計以絕窺覬事疏 ○為蚤定宗社大計以絕窺覬事疏 【 宗社大計】 圭峯始上宗社大計疏言婉而詞懇此第二疏也 臣於去年四月具本差義男齎 奏、內開向者賊瑾謀遂 榮王、當時顧命大臣、不能死助 陛下諍留 榮王、致使 陛下肘腋之間、無一血屬之親、足以召亂彰彰有前驗也。故舉宋司馬光婁亮之故事。以凟 天聽。兼備責諸臣蕩無廉恥。阿附賊瑾之狀。而又發其後日乘時觀望。不忠之謀冀以感動 宸衷。即賜施行。以慰海宇臣民之望。以銷姦雄聛聣之心。然後螽斯衍慶。麟趾肇祥。禮遣歸藩。爰正 主鬯。臣雖譴死。固其分也。是後寂然不聞示諭。臣料必是 後官儲祥。將次彌月。臣之私喜。旦夕望之。及今踰年。更無影響。徒聞大盜並興。遍布天下。連數十城。所過如洗運河兩岸。焚刼殆空。前日縳殺方面。明日射死將官。近於楊村。剖剝參將王日?永。夫楊村去京城幾何。而眼空如此。臣謂 國本不定。姦雄聛聣。今何如哉。前月二十三日。湖廣陽邏地面。傳來流賊。執殺右副都御史馬炳然。臣初疑似之間。以為副都御史。九卿之貳也。且非受 命征勦之。不過遇之而巳。而輒殺之。則九卿之長遇之必殺也。九卿之長敢殺之。則公侯駙馬伯遇之必殺也。是尚知有 朝廷威令哉。而 朝廷左右。尚為有人乎。豈專謂其必殺而不與之俱生哉而臣亦備員九卿之貳。亦在賊必殺之中誓當不與此賊俱生。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