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百六十一

《全唐文》·董诰
郑涯 涯,太和朝官司勋员外郎。 ○武宗庙议 会昌六年五月,礼仪使奏,武宗昭肃皇帝庙,并合祧迁者。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历三朝。昭穆之位,与承前不同。所可疑者,其事有四。一者兄弟昭穆同位,不相为後。二者已祧之主,复入旧庙。三者庙数有限,无後之主,则宜出置别庙。四者兄弟既不相为後,昭为父道,穆为子道,则昭穆同班,不合异位。 据《春秋》:“文公二年跻僖公。”何休云:跻,升也。谓西上也。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当同北面西上。孔颖达亦引此义释经文。贺循云:殷之盘庚,不序阳甲;汉之光武,上继元帝。晋元帝、简文皆用此义。盖以昭穆位同,不可兼毁二庙故也。《尚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且殷家兄弟相及,有至四帝不及祖祢,何容更言七代,於理无疑矣。 二者今以兄弟相及,同为一代,矫前之失,则合复代宗、神宗於太庙。或疑已祧之主,不合更入太庙者。案晋代元、明之时,已迁豫章、颍川矣。及简文即位,乃元帝之子,故复豫章、颍川二神主於庙。又国朝中宗已太庙,至开元四年,乃出置别庙。至十年置九庙,而中宗神主复太庙。则已迁复入,亦可无疑。 三者庙有定数,无後之主,出置别庙者。按魏、晋之初多同庙,盖取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之义。自後晋武所立之庙,虽有七主,而实六代,盖景文同庙故也。又按鲁立姜原文王之庙,不计昭穆,以尊尚功德也。晋元帝上继武帝,而惠、怀、愍三帝,时贺循等诸儒议,以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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