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十九

《全唐文》·董诰
韦巡 巡,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 ○对太室择嗣判 〈甲於太室而择嗣,先幼者,或非之,称神所命。〉 将正人伦,必惟嗣续,故有侧室嫡子,乃别尊卑等威。以年以德,则闻常典;神之听之,抑非通法。惟甲启尔宗庙,守其茅苴。类简主之承祧,嗣则未卜;同献公之有子,其谁立焉?爰访恭王之事,更徵骀仲之道。佩玉而兆,既云取吉;当璧而拜,遂不敢违。且继体本以承家,知子莫若其父,借令愚知无辨,何得长幼仍乖?假之神明,其义则浅,舍我恒礼,取诮何多?文过饰词,徒为妄作。 樊光期 光期,(一作光明)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 ○对莱田不应税判 〈劝农使称莱田旧不应税,州县令有徵纳,为例各自不同,或据亩数均收,或随上下加减。百姓纷诉,使司科均收以不应,为从重科加减以非法均赋敛。州诉恐年饥无以给贷,且使司法例不平,不伏处断。〉 因为农,俾人作亩。是刈是获,必在有苗;不不,何以望岁?故剡耒斫耜,自春徂秋;雨公及私,既庭且硕。然後论彼薄税,取於丰年,仍闻寡妇之歌,宁有匹夫之怨?若斯土靡艺,大田其荒。稼穑之功,不加於此;寝讹之地,或在其中。而欲徵诸我箱,问彼嘉谷,非苗取实,惭於老农。弃本求华,违此通论。州县以广地为务,入粟是功,用藏於人,何必改旧?使司以惠言及物,准度从人,诮彼均收,黜於加减。罪虽一致,法欲重科。然不伐有词,且称从责,随时之义,庶叶论刑。 刘璀 璀,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 ○对张侯下纲判 〈景张侯下纲不及地武,…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