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

《全唐文》·董诰
後唐明宗(五) ○更议帖经事例敕 进士帖经,本朝旧制,盖欲明先王之旨趣,阅才子之文章。近代以来,此道稍坠,今且上从元辅,下及庶僚,虽负艺者极多,能帖经者极少,恐此一节,或滞群才,既求备以斯难,庶观光而是广。今年凡应进士举,所试文策及格,帖经或不及通三,与放及第,来年秋赋词人所习一大经,许令对义,义目多少次第,仍委所司件奏。 ○非时冲替官宜勒赴任考满敕 应诸道见任州县官司,在任之时,若时违犯本道非时冲替,宜却勒赴任,考满即罢,其本判官当行责罚。 ○定朝见辞谢班位敕 官爵之班,即分高下,见谢之位,岂有异同,宜立通规,以为定制。今後宰臣使相,朝见辞谢,并於崇元门外,与诸官崇行异位,一时列拜,假满横行,即从旧例。又入阁之仪,其翰林学士前任郡守等,今後入阁,宜依百官班例,不得先出。 ○罚京兆府官吏敕 为官未可避事,夹判不合申台,既有举明,须行责罚,府司官吏已下,等第书罚。 ○三传三礼科准明经例逐场去留敕 传科不精公谷,虚有其名;礼科未达周仪,如何登第?兼知前後空闻定制,去留皆在终场,博通者混杂以进身,肤浅者侥求而望事。须颁明敕,俾叶公途。自此後贡院应试三传三礼,宜令准进士九经五经明经例,逐场皆须去留,不得候终场方定。仍具所通否粗,一一旋於榜内告示。其学究不在念书,可特示墨义三十道,亦准上指挥。如此,则人知激劝,事有区分,主司免致於繁忙,举子不兴於僭滥。 ○文书告敕宜粘连逐缝使印敕 凡是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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