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花影集》·陶辅
丐叟歌诗 李自然者,临清县民家子也。七岁而孤,为晏公庙道士任某抚养,以为弟子。既长,聪敏变通,甚为居人知爱。 时运河初开,而临清设两闸以节水利,公私船只往来住泊,买卖嚣集,商贾辐□,旅馆市肆鳞次蜂脾。游妓居娼逐食者众,而自然私一歌妓日久,情款甚厚,暗将其师资产盗费垂尽,皆不知也,一日,因醉与一游手争殴,被讼于官,其师始知,一气而没。自然亦因宿娼之愆,展转囚禁,经岁方已。然追牒为民,不得复其原业。无所依归,遂与前妓明为夫妇,于下闸口赁房,卖米饼度日。 自然自念贫乏,夫妇勤苦生理,不舍昼夜,不半载自饼铺而为食店,自食店而开槽坊,生理日增,财本日盛。十数年中,家业赫然,南庄东野,前店后宅,遂成巨富。止生一子,取名曰“当”。甫七岁,其母因疾而逝。自然未免再娶,虽得其宜,而自然念己幼孤,恐子为继母凌苦,百方防忌。子母之间,反各疑避。 是后李当既长,自然为择豪门为配。一自新妇入门,母子更加不睦。而李当恣意非为,其母绝言不告,亦不禁戒,所以至于败坏,实自然处不得其道也。初尚不知,后虽知之亦无如之何。不一二年,其李当或纵酒宿娼,游放赌博,无所不至。家业费耗,行藏极滥,或为盗贼攀指,或遭凶徒染累,或为人命干连,或作诓奸保证,或禁囹圄,或奔逃避匿。而自然只得为其营救,赂上买下,补欠偿逋,不和年,产业一空,衣食往往缺用。 而李当狂肆无施,亦颇守分,止余旧宅一区,尚直银数百。而自然有妻弟刘某者,谓自然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