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宋朝事实类苑》·江少虞
●说明 《宋朝事实类苑》,日本木活字本称《皇宋事宝类苑》,省称《皇朝类苑》,七十八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事实类苑》,六十三卷。宋江少虞编纂。 江少虞,字虞仲,常山人,宋政和进士,调天台学官,后历任建、饶、吉三州太守,据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卷三称:『治状皆第一。』生卒年不详。他编纂《事实类苑》一书,前后历时凡十四年。这部书成书于宋绍兴十五年(公元一一四五年),当时他正担任吉州太守。他的著作,除了这部书,还有杂着经说奏议百余卷,惜已散佚。 『宋代朝野事迹见于诸家记录者甚多,而畔散不属,难于稽考』(《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江少虞将诸家记录中有关宋代的朝野事迹,汇集一起,选择类次,编纂成这部《事实类苑》。全书分为二十四门(自序作二十八门,恐系笔误),各以四字标题,并再分列子目,颇便检阅。书中所记,为宋太祖至宋神宗约一百二十余年间(公元九六0─一0八五年)的史事。这是宋代前期,亦即宋朝历史上最繁盛的时期。 江少虞是北宋末、南宋初年人,离开宋代前期不远,有关宋代前期的诸家记录,当时搜集较易。因此,他在《事实类苑》中引用的诸家记录,即有五十种左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是『共六十余家』,这个数字不确),而其中半数以上现已失传或残缺,赖此书才保存下来。 例如记载北宋政制、掌故等方面事迹的范镇的《国朝事始》、罗畸的《蓬山志》和钱惟演的《金坡遗事》三种书,后世仅《说郛》卷七十七引用了《金坡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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